據新華社曼谷3月18日電(記者 常天童 張春曉)泰國看守內閣18日決定,將從19日起撤銷曼谷及其周邊地區票貼的緊急狀態法實施,轉而實施管製程度相對較低的國內安全法。國內安全法將實施至4月30日。
  泰國從今年1月22日起開始在曼谷長灘島以及周邊的暖武里府、北欖府和巴吞他尼府部分地區實施緊急狀態法,以應對反政府集會領導人素貼發起的大規模集會示威。原計劃該法案實施60天,但2月份泰國民事法院作出警方不得利用該法武力鎮壓反政府示威者的判決,此後多方認為該法已經沒有繼續實施的必要。
  此外,看守政府還受到來自商業機構的壓力。商業機構控訴該法使泰國旅游業受創,呼籲撤銷這一法案。由於集msata會示威尚未完全平息,且本月底將舉行國會上議院選舉,4月要舉行下議院選舉補投,泰國看守內閣決定繼續在上述地區實施國內安全法。  (原標題:泰國撤銷實施緊急狀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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